财务信息公示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更新时间:2019-03-13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兰州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 部门职责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于一体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创建于1952年,后经多次调整合并至1973年4月,正式建立“兰州市妇产科医院”。1982年10月,医院更名为“兰州市妇幼保健院”,为兰州市卫计委直属公立医疗机构。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74号。
我院目前床位编制250张,实际开设200张;人员编制295人,现有在岗职工465人(含编外职工),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14人(高级58人,中级94人,初级262人)。年门诊量13余万人次,年出院人次9000余人次。经市编办核定我院目前内设机构37个(科室)。近两年以来,职工在省级以上刊物共发表论文104篇;获兰州市科技进步奖2项,科研立项11项。
我院是首批国家级爱婴医院、甘肃省“十佳”妇幼保健院、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哈维德夫医院妇科外科快速康复教学培训基地医院、兰州市妇产科急救中心、兰州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运中心、兰州市婚前医学检查中心、西北民族大学教学实践基地、省(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院产科、妇科、新生儿科、妇科腔镜中心为兰州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妇科宫腔镜中心为甘肃省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妇科、新生儿科为兰州市临床医学中心;妇科内镜和新生儿重症监护为兰州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作为一所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我院承担着全市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监测、科研流调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及全市三县五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机构、托幼机构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管理等任务。多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一法两纲”的各项工作任务,以降低两个死亡率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妇幼保健需求为出发点,在保证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基础上努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妇幼保健需求。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兰州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部门预算管理范围的科室共37个,主要包括“四大业务部”:
(一)妇女保健部:包括妇科,中医妇科、更老年期保健科、青春期保健科、乳腺保健科、妇女群体保健科、体检中心。
(二)孕产保健部:包括产科、婚前保健科、孕前保健科、孕期保健科、产后保健科、孕产群体保健科、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
(三)儿童保健部:包括新生儿科、高危儿管理科、新生儿疾病筛查科、儿科、中医儿科、儿童康复科、儿童生长发育科、儿童营养与喂养科、儿童心理卫生科、儿童眼保健科、儿童口腔保健科、儿童耳鼻喉保健科、儿童群体保健科、预防保健科。
(四)计划生育服务部:包括生育服务指导科、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科、计划生育手术科、男性生殖健康科、避孕药具管理科。
下设院办、党办、财务科、总务科、设备科、护理部、药剂科、医务科、保卫科、司机班等行政辅助科室。
三、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39万元,其中:离休人员工资36万元,离休人员采暖补贴3万元。
2018年基本支出1805.71万元,其中:床位费501.6万元,离休费35.97万元,退休费1167.32万元,离退休人员取暖费100.32万元。
相比2018年基本支出减少1766.71万元,减少原因如下:
1)床位费501.6万元在2019年预算中,列为项目支出(政策性补亏)。
2)2019年取消退休费1167.32万元,从2018年起,退休人员养老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3)2019取消了退休人员采暖补贴97.32万元。
(二)  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总金额为792.39万元。
2019年项目支出总额为1373万元,其中政策性补亏项目539.6万元(床位费、公立医院价格补偿38万元)、重点学科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总金额800万元、其他业务经费(非税收入)金额33.4万元。
与2018年相比增加580.6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2019年预算将床位费501.6万元纳入政策性补亏项目,其余基本持平。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9年专项业务类项目主要包括3个:
1)政策性补亏。设立依据:《兰州市市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兰办字【2017】6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国发办[2015]33号)等文件。主要使用方向:购买专用材料及支付人员经费。
2)重点学科建设补助资金。设立依据:.根据兰州市卫计委兰卫发2016年 293号文件《成立兰州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开放绿色通道的实施方案》等。主要使用方向:专用设备购置。
3)其他业务经费(非税)。设立依据:根据我院医学装备使用维护保养实际情况进行维护保养制度等。主要使用方向:本院基本维修(护)费。
三、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院计划购入救护车1台,金额50万元;专用设备物理治疗及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2台,金额总计133.7万元;临床检验设备6台,金额共计179万元;手术器械2台,金额为214.8万元;医用电子生理参数监测仪器设备1台,金额为30万元;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1套,金额50万元;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1台,金额142.5万元。总计800万元全部经政府采购办理。
四、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年末我院国有资产金额总计为12311.0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3220平方米,价值2445.1万元。部门共有车辆7辆,价值169.3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价值247.85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4台,价值298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463.82万元。
我院2019年预算采购的设备和车辆800万元拟全部列入国有资产。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3 万元。通过预算项目的实施我院将更好地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使医疗救护的及时性、安全性、舒适性大幅提高,有效改善医患关系,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好地服务。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绩效项目申报表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3月8日


版权所有: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备案号:陇ICP备17004980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56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74号
本网站所有内容版权属兰州市妇幼保健院所有,未经授权请勿复制、转载、抄袭、篡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