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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 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说明

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券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于2018年7月3日由兰州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2019年1月取得市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兰发改审批[2019]1号),2020年2月列入甘肃省列重大项目(甘政办〔2020〕16号)。项目地址位于兰州高新区雁滩园区YT03-03-02地块,B640#规划路以东,T607-1#规划路以南,T605#规划路以北,T608#规划路以西。项目总投资141527.56万元总规划用地面积为48632.4平方米,建筑面积117040平方米计划建设工期为27个月
一、2020年度专项债券资金拨付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部分建设资金以政府专项债券的形式解决。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建设,2020年度市财政局共向我院异地新建项目下达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9900万元,其中:2020年第三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9900万元(兰财债〔2020〕22 号);2020年新增第二批一般债券第四批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兰财债[2020]39号)
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资金下达后,我院为发挥债券资金效益,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充势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私分、侵吞资金现象。

2020年度我院异地新建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共计支付53434.756632 万元,其中:支付土地征拆费用43768.8万元;支付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78.61245万元;支付临时用电施工费用51.8万元;支付监理首付款91.325万元;支付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14.861万元;支付设计费1014.344万元;支付工程预付款8415.014182万元。

三、工程进度及运营

(一)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前期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稳定性评价、节能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的招标、编制、评审及审批工作。完成了项目的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作。取得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土地划拨决定书》。完成了施工、监理单位招标工作,取得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具备开工条件。

(二)项目进展情况。2020年4月29日,我院与城关区政府签订了《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协议书》,共需征收土地72.948亩,每亩按照600万元一揽子打捆补偿,总计43768.8万元。协议中城关区政府计划于2020年7月31前完成全部土地的征地拆迁,向我院交付“净地”。2020年6月17日我院向城关区政府全额支付征拆费用43768.8万元。为了配合城关区征拆工作,我院于2020年9月10日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了开工奠基仪式,并进行了零星施工,累计完成支护桩261根,累计完成降水井17口。截止2020年11月,征拆仍无进展,导致工期延误,被迫停工至今。

(三)运营及收益情况。兰州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市级公立妇幼保健机构,是兰州市妇幼保健服务体系能否满足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服务需求的关键。目前项目处于建设期,暂无收益,项目建成后,将使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床位规模达到800床,总建筑面积117040平方米。建设符合甘肃省和兰州市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的要求解决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和兰州市妇幼保健卫生服务日趋紧张的供需矛盾。本项目建设规模适度,经多方研究讨论,建筑方案布局合理、功能完整,解决兰州市妇幼保健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改善区域医疗卫生条件。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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