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以及兰州市财政局通知,现将我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于一体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创建于1952年,后经多次调整合并至1973年4月,正式建立“兰州市妇产科医院”。1982年10月,医院更名为“兰州市妇幼保健院”,为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疗机构。
我院目前床位编制250张,人员编制295人,现有在岗职工474人,年门诊量13余万人次,年出院人次8000余人次。经市编办核定我院目前内设机构37个(科室)。
作为一所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我院承担着全市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监测、科研流调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及全市三县五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机构、托幼机构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管理等任务。我院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一法两纲”的各项工作任务,以降低两个死亡率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妇幼保健需求为出发点,在保证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基础上努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妇幼保健需求。
三、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共计47.42 万元,其中:离休人员工资43.77万元,离休人员采暖补贴3.65万元。
2019年基本支出39万元,其中:离休费36万元,退休离休人员取暖费3万元。
相比2019年基本支出增加8.42万元,增加原因如下:
1)离休人员基本工资基数调增;
2)离休人员护理费调增;
2019年项目支出总额为1373万元。
2020年项目支出总额1804万元,其中政策性补亏项目608万元(床位补贴570万元、取消药品加成价格财政补助38万元)、重点学科建设补助资金项目800万元、机构运行补助(非税)26万元、承担公共卫生任务补助资金170万元、新生儿和妇科临床医学中心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元。
与2019年相比增加431万元,增加原因:
1)2019年我院被评审为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床位设置为250张,相较2019年政策性补亏-床位补贴项目增加68.4万元。
2)2020年新增承担公共卫生任务补助资金项目、新生儿和妇科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共计370万元。
截至2020年年末我院国有资产金额总计13220.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3220平方米,价值2445.1万元。部门共有车辆7辆,价值178.19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价值122.14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7台,价值3833万元。
我院2020年预算采购的设备1000万元拟全部纳入国有资产核算。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4万元。通过预算项目的实施我院将更好地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诊疗水平,为医护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有助于加强医院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医院竞争力;有助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院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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