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项目概况、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现址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74号,现有总占地5620m2(8.43亩),建筑面积10653m2,床位250张,由于保健院现有病床数量有限,医技流程不合理,已经不能满足业务的开展。特别是院内目前用地极为紧张已无任何扩展空间,无法满足兰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建设,为解决广大人民需要,现将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总规划用地48632.4m2(72.948亩),其中建设用地:38220.3m2(57.330亩),编制床位800张。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
建设性质:异地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兰州市高新区雁滩园区B640#规划路以东,T607-1#规划路以南,T605#规划路以北,T608#规划路以西。
建设内容:主要有保健业务用房(围产中心、儿保中心、妇保中心、计划生育中心等四大中心)、医疗用房、科研与教育培训用房、妇产急救中心用房、以及人防与地下车库等。建设规模总计1144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440m2,地下建筑面积35000m2)。项目总投资:132663.27万元。
三、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概况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排放的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汽车尾气,燃气锅炉本身为清洁能源,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恶臭和汽车尾气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医疗废水一同进入医院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暂存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甘肃省危废中心处置;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理;医护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和车辆噪声等,噪声值在80~10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振与减振、隔音降噪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在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特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本公示10日内,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
主要事项:您是否了解本项目?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项目建成后对您的生活质量有何影响?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带来的环境问题是?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自公示当日起10个工作日。
九、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74号
联系人:王栋 联系电话:0931-8485207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