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
(2)建设性质:异地新建;
(3)项目概要:兰州市妇幼保健院现址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74号,现有总占地5620m2(8.43亩),建筑面积10653m2,床位250张,由于保健院现有病床数量有限,医技流程不合理,已经不能满足业务的开展。特别是院内目前用地极为紧张已无任何扩展空间,无法满足兰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建设需求。现异地新建兰州市妇幼保健院至兰州高新区雁滩园区B640#规划路以东,T607-1#规划路以南,T605#规划路以北,T608#规划路以西,总规划用地48632.4m2(72.948亩),其中建设用地:38220.3m2(57.330亩),编制床位800张,本项目建成后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妇幼保健服务的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健业务用房(围产中心、儿保中心、妇保中心、计划生育中心等四大中心)、医疗用房、科研与教育培训用房、妇产急救中心用房、以及人防与地下车库等。建设规模总计1144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440m2,地下建筑面积35000m2)。项目总投资:125808万元。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74号
联 系 人:王 栋 联系电话:0931-8485207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S625号路以南5号13号楼20层02/03室
联系人:马工 电话:18919025115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阶段。
①研究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制定评价大纲。
②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预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③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根据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当地的规划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和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公众态度;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等因素,综合论证项目选址和建设的可行性,得出评价结论,为环境管理和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项目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
(4)公众对项目厂址选择的满意程度;
(5)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程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即日起,公众如果对本项目持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意见和建议与环保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我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环评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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