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 2021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说明

更新时间:2022-09-28

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要求,现将我院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券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于2018年7月3日由兰州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2019年1月取得市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兰发改审批[2019]1号),2020年2月列入甘肃省列重大项目(甘政办〔2020〕16号)。项目地址位于兰州高新区雁滩园区YT03-03-02地块,B640#规划路以东,T607-1#规划路以南,T605#规划路以北,T608#规划路以西。项目总投资141527.56万元总规划用地面积为48632.4平方米,建筑面积117040平方米计划建设工期为27个月
一、2021年度专项债券资金拨付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部分建设资金以政府专项债券的形式解决。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建设,2021年度市财政局向我院异地新建项目下达2021年第二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额度8900万元(兰财债〔2021〕36 号)。
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为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项债券项目有序推进和债券资金专款专用,充势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地方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了《兰州市妇幼保健院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实施细则》《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奖罚管理实施细则》,其相关制度中明确了资金的管理与支付、债券资金的偿还、部门职责及监督管理等,确保债券资金管理、支付、使用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2021年度我院异地新建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共计支付15365.243368万元,其中:支付工程进度款12740.91027万元;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604.180035万元;支付通风空调工程预付款1245.329398万元;支付物流传输系统首付款389.74万元;支付电梯采购与安装首付款326.96万元;支付编制空调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23.939343万元;支付临时用水施工费用11.842581万元;支付基坑监测费用15.36万元;支付第三方检测首付款6.981741万元。

三、工程进度及运营

(一)项目进展情况。前期由于征地拆迁滞后,导致工期延误,于2021年6月20日项目才复工建设。截止目前项目完成了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100%、地下主体结构建设100%、地下部分防水100%、综合保健楼病房楼主体建设至8层、门诊楼完成隔震层建设100%,预计今年底项目主体封顶。

(二)运营及收益情况。兰州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市级公立妇幼保健机构,是兰州市妇幼保健服务体系能否满足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服务需求的关键。目前项目处于建设期,暂无收益,本项目建设规模适度,经多方研究讨论,建筑方案布局合理、功能完整项目建成后,将使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床位规模达到800床,总建筑面积117040平方米。符合甘肃省和兰州市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的要求,可解决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和兰州市妇幼保健卫生服务日趋紧张的供需矛盾,并改善区域医疗卫生条件。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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